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征用应当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限度,坚持合理征用、依法补偿。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应当执行征用决定,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征用措施应当与防范、制止和惩治违法行为的需要和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有关个人和组织权益的措施。
征用措施应当与防范、制止和惩治违法行为的需要和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有关个人和组织权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