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八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前款人员需要回避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