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七条 被决定回避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