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五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将申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