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八章 侦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三百一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百一十二条 第八章 侦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三百一十二条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境外,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应当在侦查终结后层报国家安全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或者缺席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国家安全机关自动投案或者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立即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第三百一十一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