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八章 侦查 第十一节 通缉 第三百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百条 第八章 侦查 第十一节 通缉 第三百条 国家安全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抓获犯罪嫌疑人后,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凭通缉令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羁押,并通知通缉令发布机关进行核实,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百九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