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到国家安全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

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