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一次性存入专门账户。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保证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