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管理和指导。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