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外汇局应当按照本办法对外汇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当在官方网站公开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外汇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