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条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应当由国际发展合作署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