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十七条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委员会对下列案件内容进行审理: 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凿;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 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定; 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