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2005年) 第三条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200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的考场。无准考证、身份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