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通知(2008年) (十九)

(十九) 严格贷款项目免税确认管理。各级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确认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408号)的要求,认真审核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方案的执行情况,做好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将会同有关部门暂停办理项目免税手续,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