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3年) 2.

2.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核定概算百分之十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委托评审机构进行专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