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鼓励政策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开展技术研发,结合国家产业技术攻关、示范应用项目实施,对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加强资金保障。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组建,对评价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合理申请新增外债用于发展业务,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无需地方出具支持性意见。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申报各类人才专项。 第二十条 鼓励地方结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运行需求,在资金、土地、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