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23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234. 234. 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修改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 (二) 相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序号的修改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