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67.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67. 167. 增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66. 目录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