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3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39. 139. 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138. 目录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