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3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35. 135. 将第十九条中的“应作废标处理”修改为“应予否决”。 134. 目录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