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一、 一、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一)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食品原料技术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新食品原料安全性技术审查,提出综合审查结论及建议。” (二) 在第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审评机构提出的综合审查结论,应当包括安全性审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三) 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并取得许可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应当撤销许可,且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 引用法条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3)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201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