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章 储备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七章 储备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救灾肥任务中氮肥、磷肥、复合肥的承储货值单价,按照国家统计局年度储备时间内公布的各期《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的相关肥料平均价格和供销合作总社年度储备时间内监测的相关肥料平均批发价格,经再次平均后计算确定;春耕肥任务中相关肥种承储货值单价,按照救灾肥标准,加上合理且不超过当前水平的仓储运杂费综合计算确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