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201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组织自主创建活动。县级人民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创建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

县域内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群众对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