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家中心的主要职责:

协助农业部对专业分中心进行指导,并受农业部委托定期组织专业分中心开展技术交流活动;

协助农业部组织开展全国性协同创新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承担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的示范推广任务,为农产品加工行业提供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的试验、示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