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2012年) 六、 组织实施 (二十七) 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2012年) (二十七) 六、 组织实施 (二十七) 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业节水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对在发展农业节水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严重破坏农业节水设施、违反节水有关规定、扰乱用水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农业用水和农业节水监测评估制度,进行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六) 目录 (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