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2012年) 六、 组织实施 (二十六) 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2012年) (二十六) 六、 组织实施 (二十六) 制订相关规划。地方各级水利、农业等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制订节水灌溉、旱作节水农业等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各方面专家论证、审查和政府审批后,作为安排农业节水补助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规划要与流域、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总量控制指标相适应,与抗旱、农村土地整治、农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二十五)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