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四十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四十条 省级农发机构应当按规定时限向国家农发办报送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专员办。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