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九条 每年新增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用于农业主产区。各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应对农业主产县进行重点投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