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地方农发机构应逐级编制、汇总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编制说明书。包括开发范围及变更情况、区域布局与开发重点、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构成、开发任务与项目安排、主要治理措施及投资构成、预期效益目标等。

项目计划表。各类项目计划表的格式由国家农发办统一制发。

附件:省级财政对承担配套资金、按期归还财政有偿资金的承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