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章 扶持重点 第十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扶持重点 第十条 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