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科技部联合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科技部为组长单位,农业农村部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对园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并发布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