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章 国外开支与收入 第十三条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国外开支与收入 第十三条 出国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除医疗费、租房费和国际旅费以外发生的一切费用原则上自理。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