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免任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