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 第八章 职务升降 第三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八章 职务升降 第三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