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