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五章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试点期间试点地区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各地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和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