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三章 试点专项资金来源、拨付和结算 第十条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试点专项资金来源、拨付和结算 第十条 试点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