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要依据《信访条例》和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引用法条 信访条例(2005)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