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202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等作出。不属于体育总局管理的,由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纪委监委和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等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