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