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第三十七条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 第三十七条 经认定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应严格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向当地农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