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以工代赈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以工代赈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建立健全以工代赈计划执行监测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动态监测。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跟踪掌握本省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