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确保“赈”出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 第三条 实施以工代赈应坚守“赈”的初心,坚持扶志扶智、多劳多得、勤劳致富,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以工代赈,下同)部门是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管理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以工代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第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激励机制,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对以工代赈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给予激励表扬,并在以工代赈专项投资安排中予… 第七条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国家及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同步编制实施以工代赈领域五年规划或相关工作方案。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