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中安排项目管理费外,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也可以在地方投资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