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2016年) 第二节
第二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性别平等全面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融入社会文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和生命健康质量。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改善女孩生存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家庭发展的帮扶支持政策体系。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探索适合国情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模式,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保障制度,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