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临床研究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

负责临床研究中心的建设实施,为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建立健全临床研究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临床研究中心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做好临床研究中心开展临床研究的条件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