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无偿援助资金预算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项目单位应将定向国外援款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当年预算或资金使用计划报送中央归口管理部门。中央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管理的定向国外援款上年度执行数和当年预算数报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司,经审核后报预算司汇总,作为中央预算草案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