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2016年) 1.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2016年) 1. 1. 行政处罚告知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采取直接送达或者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由执法监察局进行复核。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部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进行听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