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2016年) (六)

(六) 用好科研院所稳定支持政策

自主安排创新研究。用好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自主安排使用事业发展基金、成果转化收益,开展科技研发,加强人才和团队建设。

合理安排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安排开展符合公益性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研究工作,强化国土资源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增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夯实科技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