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2016年) (五)

(五) 落实科研经费法人自主权

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法人责任,用好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劳务费分配、结余资金使用等自主权。完善绩效评价、内部公开、科研财务助理等工作机制。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合理规范使用科研资金。科研院所可根据科研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自主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和会议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相关标准,完善野外工作特殊情况报销规定等;按照调整后的政府采购规定,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可自主决策,报主管部门备案。